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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在晚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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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在晚唐: 第一千零三十章 :军备

    乾元二年,七月初二,兖州,南大营。

    老营抵达后的第四日,第三营第一次全营合练。

    五百人,十个队,真正摆到校场上以后,声势比先前大了不止一倍。

    新练的四队站在东边,老营四队站在西边...

    黑郎的木棍抽在新兵肩头、腿弯、后背,不是为了伤人,而是为了震骨。棍风呼啸,带着一股子徐州老营里浸出来的狠劲儿,一棍下去,不破皮,却让肌肉绷紧如弓弦,脊梁骨都跟着一弹。他左手拎着棍,右手攥着名册,每抽一人,便吼出一个名字:“沈七斤!站直了!你腰弯得像煮烂的面条,是准备给敌人当引火柴?”“张大宝!笑?你娘给你塞了半罐子咸菜,不是让你在营门口开饭铺!”“何阿水!陶罐还抱在怀里?军令没下,你就敢动私物?这罐子要是装的是火药,你早把左都前营炸上天了!”

    棍子落处,新兵们疼得龇牙咧嘴,却没人敢躲——高岑就站在黑郎身后半步,手里拎着根更粗的榆木棒,眼睛扫过去,那目光比棍子还沉,比刀锋还冷。他嚼槟榔的节奏都没变,只吐出一口猩红唾沫,正落在张大宝刚蹭过泥的鞋尖上。张大宝身子一僵,连咽口水都不敢吞。

    曹刘站在队首,纹丝未动。他肩甲上的铆钉被日光斜照,在灰蒙蒙天色里闪出一点钝铁的光。他听见沈七斤挨打时喉头滚动的呜咽,看见陈虎臣垂在身侧的手指悄悄蜷起又松开,指甲掐进掌心,血丝在薄茧下隐隐透出。可曹刘没看他们,只盯着黑郎的靴子——那双靴底已磨薄三分,后跟钉着两枚铜钉,走一步,便在夯土地上叩出一声闷响,像战鼓初擂,不急,但不容置疑。

    三百八十六人,分作八队,曹刘这五十人被排在最前。黑郎打完一轮,喘了口气,把木棍往地上一顿,震起一圈浮尘。他抹了把额角汗,声音哑得像砂纸磨铁:“都给我听清了——从今往后,你们不是爹娘眼里的崽,不是乡里夸的‘有出息’,更不是牛车上打瞌睡的软蛋。你们是明军左都前营第一队,隶属吴元泰帐下。我姓吴,字元泰,你们喊我营官,或喊吴营官。谁若敢在营中直呼其名,舌头我就割下来喂狗。”

    话音未落,人群里有人低低“嗤”了一声。

    黑郎耳朵一动,目光如钩,瞬间钉在白承佑脸上。白承佑正低头抠着袖口脱线的棉布,可那声嗤,是他鼻腔里挤出来的。黑郎没骂,也没打,只朝高岑抬了抬下巴。高岑咧嘴一笑,上前一步,一把拽住白承佑后脖领子,将人硬生生拖出队列,掼在泥地上。白承佑后脑勺磕在夯土埂上,“咚”一声闷响,眼冒金星,还没爬起来,高岑已一脚踩在他胸口,靴底碾着绛红军袍前襟,压得他喘不过气。

    “你嗤什么?”高岑俯身,槟榔汁顺着嘴角滴在白承佑脸上,“嫌我营官嗓门小?还是嫌这棍子不够烫?”

    白承佑张了张嘴,喉咙被踩得发紧,只发出“嗬嗬”声。曹刘瞳孔一缩,脚尖往前半寸,却被陈虎臣不动声色地用肘撞了一下肋下。陈虎臣依旧低着头,书页翻过一页,唇缝里挤出两个字:“忍住。”

    黑郎这才踱过来,蹲下身,伸手捏住白承佑下巴,强迫他抬头。他盯着那双因充血而发红的眼睛,一字一句道:“你泗州船户出身,识水性,能泅三里不换气,对不对?”白承佑梗着脖子,咬牙点头。“那你该知道,船在江心翻了,救命靠的不是嘴,是手,是腰,是胯,是命悬一线时,骨头缝里迸出来的那股子死劲儿。”黑郎松开手,拍了拍他脸颊,力道不重,却像烙铁烫过,“现在,你命没悬,可你的腰、你的胯、你的骨头缝,全松了。我给你三天——三天之内,站桩能撑满半个时辰,扎马步不晃,劈叉落地不抖,我就把你名字写进队正候选册。否则……”他顿了顿,目光扫过全场,“明日晨操,你替全队扛沙袋绕营跑十圈。沙袋五十斤,少一斤,加一圈。”

    白承佑被松开时,胸口留下个清晰的靴印,像枚耻辱的朱砂印。他撑地起身,膝盖发软,却挺直了背,没擦脸上的槟榔汁,只把拳头死死攥着,指甲刺进掌心,血珠渗出来,混着泥灰,黏在虎口。

    这时营门内忽传来一阵急促鼓点,三通短鼓,一声长鸣——这是校场召集令。

    黑郎霍然起身,整了整肩甲,对书办道:“名册我收了。人,我带走了。”说罢转身,袍角一甩,大步朝营内走去。高岑立刻跟上,其余牙兵、旗官、队头鱼贯而行,脚步踏在夯土路上,竟似同一节拍,震得路边枯草簌簌抖落灰尘。

    曹刘猛地扬声:“左都第一队——入营!”声音清越,如裂帛,压过所有杂音。五十人齐刷刷踏步,虽步伐尚不整齐,却再无人嬉笑推搡。张大宝肩膀一耸,想抬手抹汗,手腕刚抬到半空,瞥见曹刘后颈绷紧的筋线,硬生生僵住,生生把汗憋回毛孔里。沈七斤腿肚子还在颤,却死死盯着前方曹刘的后脚跟,一步不敢错。

    队伍行至营门,那面绣着斗大“明”字的绛红军旗正猎猎翻卷。旗杆下,两名持戟卫士目不斜视,戟尖寒光映着铅灰色天幕。曹刘经过时,右拳横于左胸,标准的军礼,臂甲与胸甲相击,发出“铛”的一声脆响。他身后五十人,动作参差,却无一例外,学着他的样子,笨拙却执拗地抬起手臂。

    进了营门,眼前豁然开阔。营地呈方阵布局,中轴是演武校场,青砖铺就,边缘立着箭靶、木桩、石锁、绊马索。东西两侧是营房区,一排排灰瓦木屋错落,屋顶烟囱冒着淡青炊烟。北面是辎重仓与马厩,南面则是军械所与医馆,檐角皆悬着青铜铃铛,风过处,叮当不绝。

    黑郎没带他们去营房,径直拐向校场西侧一座孤零零的土台。台高三尺,台上竖着一根黝黑铁柱,柱顶铸着一只展翅铜鹰,鹰喙衔着一枚青铜铃。台基四角,各埋着一块磨刀石,石面已被无数靴底磨得油亮泛青。

    “这叫鹰鸣台。”黑郎踏上台阶,靴底刮过石阶,发出刺耳声响,“左都前营规矩,新兵入营第一课,不练刀,不习弓,先在这台上站满一个时辰。风吹不动,雨打不晃,鸟粪落肩不掸,蚊蝇叮腿不拍。站住了,算你脚底下有了根;站不住,趁早滚回牛车上去,别脏了这身绛红袍。”

    他话音刚落,天上终于憋不住,飘下几粒冰凉雨点。接着,雨势骤急,豆大的雨珠砸在校场青砖上,腾起一片白雾。风也陡然转厉,卷着湿气扑来,吹得新兵们军袍鼓荡,头发糊在额上。

    “现在,上台!”黑郎喝道。

    没人动。雨水顺着何阿水的眉骨流进眼睛,他眨了眨眼,陶罐早被他死死抱在胸前,罐身被体温捂得微温。陈虎臣仰头望天,雨水灌进他衣领,他喉结滚动,却把那本摊开的《武经总要》往怀里又按了按,书页边缘已被汗水浸软。

    曹刘第一个踏上台阶。雨水顺着他额角流下,在颧骨上划出两道清亮水痕。他站定,双脚分开与肩同宽,膝微屈,脊背如弓,双手垂在两侧,指尖微微张开——这是随军学堂教的第一式“磐石桩”,脚心生根,头顶悬线,风雨愈烈,桩愈稳。

    他一站,沈七斤咬牙跟上,张大宝抹了把脸,也蹭蹭爬上去。白承佑最后一个上台,左脚踩上第三级台阶时,腿一软,差点跪倒,旁边陈虎臣伸手托了他肘窝一下,没说话,只把书页翻得更响。

    五十人挤在三尺高的土台上,像一排被骤雨打蔫的麦秆。雨水浇透绛红军袍,贴在身上,勾勒出少年们单薄却倔强的轮廓。有人牙齿打颤,有人小腿抽筋,有人眼泪混着雨水往下淌,却死死咬住下唇,不敢出声。

    黑郎站在台下,没撑伞,任雨水浇透铁甲。他望着台上曹刘的背影——那少年肩胛骨在湿透的布料下凸起如翼,雨水顺着他后颈流进衣领,他连睫毛都没颤一下。黑郎忽然想起自己十七岁那年,在徐州城外冻河里泅渡三十里,只为抢回一面被敌军夺走的营旗。那时他也这样站着,浑身湿透,牙齿咯咯作响,可脚底的冰碴子,硌得他清醒。

    “高岑。”黑郎开口,声音被雨声裹着,却异常清晰。

    高岑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,打开,里面是十几块焦黑硬馍。他掰开一块,抛给台上的曹刘。曹刘伸手接住,没吃,只用拇指搓掉馍上沾的泥灰,然后掰成两半,一半递给身旁的沈七斤,一半递给后面的张大宝。张大宝饿得眼发绿,却没立刻啃,只小心捧着,像捧着块炭火。

    “曹刘。”黑郎忽然点名。

    曹刘出列,雨水顺着他的下巴滴落,在青砖上砸出一个小坑。

    “你随军学堂毕业,预科成绩前三,玄武武备大学堂考卷押中三道策论题,对不对?”

    曹刘垂首:“是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告诉我,”黑郎盯着他眼睛,“这五十人里,有几个能活过第一次实战?”

    曹刘沉默片刻,雨水冲刷着他睫毛上的水珠:“我不知道营官问的是哪个‘活’。若指不死于箭矢刀锋,或许三十人。若指不溃于胆怯动摇,或许十五人。若指……不堕于军魂溃散,则一个都不能少。”

    黑郎怔了怔,随即嗤笑一声,却没骂。他转身走向校场边的兵器架,取下一支三棱短矛,矛尖在雨光里泛着幽蓝冷光。他反手一掷,短矛“咄”一声,深深钉入鹰鸣台基的夯土里,尾羽犹自嗡嗡震颤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黑郎道,“那就从今天起,你替我管这第一队。每日卯时校场点名,辰时桩功,巳时军律,午时体能,申时阵法。缺一人,你陪站半个时辰;错一式,你替他扎马步。你若倒了,这队人,我亲手打散。”

    曹刘抱拳,雨水顺着铁甲缝隙流进脖颈,冰得他一凛:“遵令。”

    黑郎没再看他,转身走向营房区。高岑追上去,递过一块干布。黑郎胡乱擦了擦脸,忽然问:“傅将军让我来带这些新兵,真就只为练兵?”

    高岑嚼着最后一口槟榔,吐掉渣子,嘿嘿笑道:“营官忘了?半月前,汴州北面黄河故道,有支‘黄巢余部’的流寇,裹挟三千饥民,劫了三艘运粮船。朝廷下令,保义军右军抽调精锐,五月前剿清。傅将军把您从北伐前线调回来,可不是让您养老的。”

    黑郎脚步一顿,雨幕中,他望向宋州城方向。那里城墙灰扑扑的,像一头蛰伏的兽,而远处原野上,冬麦青浪翻涌,雨丝密织,天地苍茫。他忽然明白,为何傅彤特意选了曹刘这支队——不是因为年轻,而是因为,这群少年眼里,还烧着没被现实浇灭的火苗。

    雨更大了。鹰鸣台上,五十人仍在站立。曹刘闭了闭眼,再睁开时,目光扫过每一张被雨水泡得发白的脸。他看见沈七斤的嘴唇已冻得乌紫,看见张大宝抱着馍的手在发抖,看见白承佑死死盯着钉入土中的短矛,看见陈虎臣悄悄把《武经总要》翻到最后一页,上面密密麻麻全是批注,墨迹被雨水晕开,却仍能看出一行小字:“兵者,国之大事,死生之地,存亡之道,不可不察也。”

    曹刘缓缓抬起右手,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,然后,将手中那半块焦黑硬馍,轻轻放在鹰鸣台基那块磨刀石上。雨水冲刷着馍块,也冲刷着石面上几十年刀锋留下的刻痕。他声音不高,却穿透雨幕,清晰传入每个人耳中:

    “诸君,我们不是来吃羊肉的。我们是来,把这身绛红袍,染成真正的颜色。”

    雨声如注。校场上,唯余青铜铃,在风中摇晃,发出清越而固执的鸣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