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:开局继承亿元房产: 第102章 败犬之计
李言接到了江淮高院的电话。
是法官東方恒打过来的。
“喂,李律师,我是法官啊,关于池葳集团和红星瓷厂的商标案二审,有个新情况,和你沟通下。”
“法官你好,请讲。”
“是这样的,这个案件一审不是判红星瓷厂败诉嘛,然后红星瓷厂提起上诉,二审才到了我们高院。
最高法院和商标部门出的文件和公告,想必你也知道了。
现在有个新情况,就是池葳集团通过代理律师,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,申请撤回一审起诉。”
撤回一审起诉?
好家伙,现在成了败犬,就想当这事儿从没有发生过?
李言微微一笑,问道:
“法官,那合议庭现在是考虑同意对方撤回一审起诉?”
東方恒斟酌道:
“李律师,合议庭是否同意对方撤回一审起诉,需要审查后才能确定。现在是将情况通知你方,询问下你方意见。”
询问红星瓷厂的意见?
那必是不能这么轻易算了啊。
李言回道:
“我方认为二审应当照常审理。即使对方撤回一审起诉,我们还未撤回上诉呢。”
東方恒打这通电话,自然是被江淮高院院长魏崇山派过来打探下上诉方红星瓷厂的态度。
按理说,既然池集团撤回一审起诉,那一审判决书自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,诉都不存在了,基于诉产生的一审判决和上诉自然就没了。
换言之。
从江淮高院二审的角度来看,这事儿就结束了,不用再审了啊。
李言大概能猜出来二审合议庭的倾向态度,补充道:
“束法官,我想提醒合议庭,注意一点,那就是即使合议庭同意池葳集团撤回一审起诉,这个案件仍未结束!”
“仍未结束?李律师,这话是什么意思?”
東方恒有点搞不懂了。
李言也没卖关子,解释道:
“这个案子,我们当初在一审法院,可是提过反诉的。一审法院虽未受理我方提出的反诉,但是如今看下来,一审判决本身就是有问题的,那么我方提出的反诉这点,就得重新拿出来再论一论了。”
“反诉?红星瓷厂反诉池威集团?反诉的诉请和理由呢?”
東方恒瞬间想到很多。
红星瓷厂一审反诉的事情,在一审判决书压根都没被提过。
而江淮高院受理二审后,这个案件又牵扯了去京城开会。
所以東方恒等人确实此前没关注过一审还有反诉这回事。
“我方代理红星瓷厂,在一审提出的反诉,自然是主张对方商标无效,认为其有恶意诉讼之嫌,要求对方赔偿红星瓷厂的损失。”
现在对方败局已定,但这事儿自然不能就这样就翻篇了。
对方这么多年来在国内截获了多少利益,李言自然是要让对方出点血了。
况且这事本身就给红星瓷厂造成极大损失。
这里面不仅有直接利益损失,比如请律师打官司的律师费,还有包括丧失潜在交易机会的间接损失。
原本红星瓷厂从去年底到上半年的精品瓷销售业绩是非常不错的,结果来了这事,致使红星瓷厂遭受重创,前面停过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敢再卖货。
東方恒问:
“那针对你方提的反诉,当时一审法院有没有出过不予受理反诉裁定书?”
李言答:
“没有。具体情况,建议江淮高院向一审法院进行了解。”
東方恒顿时觉得有点头疼。
他简单思索后,道:
“行,我知道了。此事我需要呈报合议庭商议。要么开庭当日,双方还是照常过来法院,当面沟通下吧。
二审开庭当日。
江淮省高等法院,调解室。
院长魏崇山嘴角含笑,态度亲和,看向双方当事人道:
“目前这个案子,出现了一些新情况,被上诉人池集团已经向本院申请撤回一审起诉,而上诉人红星瓷厂这边,则提出了反诉的问题,所以今天的开庭,不得不延后了。
但之所以还是把双方叫过来,也是想趁着这个机会,双方代理律师都坐下来好好聊一聊,我们合议庭也希望能够为双方妥善处理好争议嘛。”
魏崇山身旁坐的是東方恒,合议庭另一位女法官倒是没出现。
所以这就是非正式的庭前谈判。
東方恒见院长说完,秒跟:
“其实现在关于案件的实体性问题,争议不大了,现在就是程序性的争议,双方都聊聊自己的看法吧。’
案件实体问题就是案情和法律关系如何。
这个案子池的那几款商标既然已被宣告无效,那么实体问题就不是重点了。
至于池葳集团申请撤回一审起诉,而红星瓷厂要求处理一审未受理的反诉问题,这些都属于程序性问题。
李言未先开口,而是看向对方。
对方池葳集团的代理律师仍然是叶锦云,不过这回只有一个律师了。
上回公开听证结束后,大浩律所的蒋邱泽和张秀利都被请去喝茶了,目前仍无法联系。
池葳集团原本也想着再找其他律所或律师团队,看有没有人能力挽狂澜。
结果这回没有律所愿意出头接下此案,都怕影响律所声誉。
当然也有个别律师毛遂自荐过。
估计是抱着从池葳这捞一笔从此退出律师界的想法,但池集团都没同意。
池集团的事情,还是由叶锦云处理。
不过现在大浩律所的商标团队,就靠叶锦云一个撑着,成了话事人。
最近一段时间,大浩律所的人员情况变动极大。
叶锦云考虑到自身情况,还是坚守在大浩律所,颇有些共存亡的意味。
显而易见,叶锦云这段时间憔悴了很多,为了掩盖住相,今天化的很重。
叶锦云看了眼李言,然后朝着魏崇山两人道:
“魏法官、法官,对于一审反诉问题,我想说两句。
对方红星瓷厂确实在一审提过反诉,但在一审开庭前已被告知未受理反诉,当时对方律师已经要求将此点计入笔录。
即使一审法院最终未出具不予受理反诉裁定书,只能算程序瑕疵,不是什么大问题。
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,二审阶段不能直接处理一审未受理的反诉。
除非二审时,双方都同意调解;或者双方均同意在二审中受理反诉。
作为池葳集团的代理人,我在此表明,池集团并不同意在二审阶段处理反诉。
叶锦云想得很清楚,二审阶段通常是不处理反诉的。
只要二审的合议庭赞同这一观点,那么大概率会同意池葳撤回一审起诉。
因为这对于二审法院是最省事儿的做法,出个准予裁定就行了,都不用写判决。
至于红星瓷厂,可以另行起诉,实质上并没有损害其诉权。
魏崇山听完,点点头,看向李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