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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视世界从小舍得开始: 第两千四百七十三章:真朋友!离别的愁绪

    “三杯哪够啊,怎么也得三十杯吧。”

    面对陆则铭的调笑,周辰笑着回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哟哟哟,听听,自家人开的饭店就是口气大,照你这么喝,你二哥这饭店,有那么多酒给你喝吗?”

    许久没见,陆...

    陈一众被拽出几十米远,脚跟拖在地上划出两道浅浅的灰痕,他喘着粗气,脖子青筋绷起,猛地甩开周辰的手,声音嘶哑:“你拦我干什么?李乡现在连个律师都没有!他写的委托书就在我衣服上,我得亲手交到他手上!这是我的责任——不是你的!”

    周辰没还嘴,只静静站在原地,目光扫过陈一众汗湿的鬓角、攥得发白的拳头,还有那件洗得发灰的蓝布衫——左襟内侧果然用圆珠笔歪斜写着几行字:“兹委托陈一众同学代为联系辩护律师,如本人被拘押,请持此书至看守所会见……李乡,1987年10月23日。”

    字迹被汗水洇开些许,墨色边缘微微晕染,像一道未干的伤口。

    周辰喉结动了动,语气却极稳:“你拿这件衣服进去,能见着李乡?”

    “至少我能试试!”

    “试什么?试看守所大门能不能被你喊开?还是试民警会不会因为你一句‘我是法大学生’就破例放你进去?”周辰往前半步,声音压低,却字字如钉,“你知道今天早上八点零七分,县检察院签发了《批准逮捕决定书》;九点十七分,公安把人从律所直接带走,全程没让李乡碰电话、没让他见家属、没给任何申辩机会。你穿着这件衣服冲进去,人家会当你是什么?是来递委托书的实习生?还是来搅局的‘同案嫌疑人’?”

    陈一众嘴唇一颤,没接话。

    周辰从裤兜里摸出一张折得方正的纸,展开——是张恩成今早刚交给他的《走访笔录摘要》,其中一页赫然印着南余县公安局治安科副科长赵振国的亲笔签名:“关于李乡涉嫌‘煽动群众围攻政府机关’一案,现有证人三名,指认其于十月二十日傍晚,在县信访办门前高声宣读《刑法第三百条适用辨析》手稿,并鼓动十余名上访户向政法委办公楼投掷石块……”

    “赵振国亲自签字的。”周辰将纸页翻转,背面还贴着一张泛黄的剪报复印件,《南余日报》1985年4月12日第三版:《青年律师李乡义务为农民工讨薪,获司法局通报表扬》。

    两张纸,一新一旧,一黑一白,被风掀起一角,在两人之间无声对峙。

    陈一众盯着那张剪报,手指无意识抠进掌心,指甲陷进皮肉里,留下四个月牙形的红痕。

    “他帮农民工要回工资,却被说成煽动围攻?”他声音发紧,“那篇《辨析》手稿,我亲眼见过——是讲‘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’的构成要件!他连‘扰乱’二字都没写错,怎么就成了煽动?!”

    “所以才更要冷静。”周辰收起纸,目光沉静,“你现在冲进去,只能让事情更糟。赵振国既然敢签这份笔录,背后就一定有人点头。你撞上去,不是救人,是送人头。”

    陈一众肩膀塌了一截,胸口剧烈起伏着,忽然弯下腰,双手撑在膝盖上,大口喘气,像一条被抛上岸的鱼。

    周辰没催,只是默默从怀里掏出一个铝制保温杯,拧开盖子递过去。杯里是刚泡好的浓茶,深褐色的液体表面浮着细小的茶沫。

    陈一众迟疑片刻,接过,仰头灌了一大口。苦涩滚烫的液体顺着食道滑下,灼得他眼眶发热。

    “那……我们怎么办?”他抹了把嘴,声音沙哑,“总不能看着他坐牢。”

    周辰望着远处灰蒙蒙的天际线,云层低垂,压着法院那栋五层红砖楼的尖顶。风卷起他额前一缕碎发,露出底下清晰的眉骨轮廓。

    “先找证据。”他说,“不是找李乡没煽动的证据,是找赵振国为什么非说他煽动的证据。”

    陈一众一怔:“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意思是你刚才说对了一半——那篇手稿,确实没写错字。”周辰转身往回走,脚步不快,却异常坚定,“但赵振国笔录里提到的‘十余名上访户’,名单呢?当天信访办门口的值班民警记录呢?监控呢?”

    陈一众愣住:“监控?咱们这儿哪有……”

    “没有监控,就有登记簿。”周辰打断他,“信访办进门要填表,出门要签离,连买根冰棍都要记账的年代,谁信他们会让十几个人悄没声儿地聚在门口听演讲?更何况——”他顿了顿,侧过脸,眼神锐利如刀,“赵振国笔录里写的‘投掷石块’,可昨天下午我去信访办调阅《十月二十日来访登记》,总共只有七人登记,且全部在下午三点前离开。而笔录里所谓‘围攻’,发生在晚上六点四十分。”

    陈一众猛地抬头:“你……你已经查过了?”

    “张恩成让我顺路抄一份。”周辰淡淡道,“老张说,有些案子表面是打架斗殴,底下却是水银泻地——看着散,其实每滴都往同一个坑里流。”

    两人沉默着往回走。秋阳斜照,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,一前一后,叠在斑驳的水泥地上。

    快到法院门口时,陈一众忽然停步:“周辰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不是……早就知道李乡会被抓?”

    周辰脚步未停,只略略偏头:“知道又怎样?不知道又怎样?法律不是算命先生,是秤。我们手里没砝码,就别急着去称别人的生死。”

    陈一众怔在原地,看着周辰的背影穿过法院铁门,在门内梧桐树影里晃了一下,消失不见。

    他低头看着自己空荡荡的左手——那件写着委托书的衬衫,不知何时已被周辰悄然抽走。

    回到宿舍楼,周辰推开那扇掉漆的绿色铁门,迎面撞上夏英杰端着搪瓷盆匆匆下楼。她眼圈微红,发梢还沾着几点水珠,显然是刚哭过。

    “你去哪儿了?”她声音带着鼻音,“则铭他们说你追陈一众去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周辰接过她手里的盆,里面是几件刚搓好的衣服,肥皂泡还没散尽,“我把他带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夏英杰松了口气,又蹙起眉:“可李乡真被抓了……丁院长连话都不让我们说完,就轰我们出来。方老师说这事牵扯太广,让我们别掺和……可怎么能不掺和?李乡连饭都没吃上几口,就被塞进警车里了!”

    周辰将盆放在楼梯拐角处的水泥台上,蹲下身,拧开水龙头,让清水哗哗冲刷衣领上的污渍。

    “英杰。”他忽然开口,声音不高,却让夏英杰下意识屏住了呼吸。

    “你记得邱阿桂临刑前,跟我说过什么吗?”

    夏英杰指尖一缩,水珠顺着她指缝滴落:“她说……她说她不怕死,就怕孩子以后被人指着脊梁骨骂‘杀人犯的女儿’……”

    “对。”周辰用力搓洗着一件衬衫袖口的泥印,泡沫溅上他手背,“李乡也怕这个。他怕自己被判有罪,不是怕坐牢,是怕从此以后,所有来找他打官司的穷人,都不敢再踏进律师事务所的门。”

    夏英杰怔住,嘴唇微微翕动,却发不出声音。

    周辰直起身,甩了甩手上的水:“所以现在最要紧的,不是哭,不是闹,也不是去撞墙。是让所有人看见——李乡写的每一个字,都是铅字;他站过的每一寸土地,都该有回响。”

    他抬眼看向夏英杰,目光清澈而笃定:“你愿不愿意,陪我做一件事?”

    夏英杰喉头一哽,用力点头:“你说。”

    “明天一早,你去找张丽慧,让她悄悄把李乡办公室抽屉最底层那本硬壳笔记本借出来——就是封面烫金、边角磨秃了的那本。别惊动任何人。”

    “然后呢?”

    “然后你和丽慧,用一天时间,把里面所有代理案件的当事人姓名、住址、联系电话,抄三份。”

    夏英杰不解:“抄这个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因为李乡被带走时,桌上那叠尚未归档的委托材料,全被公安局封存了。”周辰声音渐沉,“可他记在本子上的名字,没被封。那些名字后面,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——被包工头欠薪的瓦工、被丈夫赶出家门的妇女、被村支书强占宅基地的老农……他们不认得袁亦方,但他们认得李乡。”

    夏英杰瞳孔微缩,忽然明白了什么。

    “你是想……让他们发声?”

    “不是让他们发声。”周辰拧紧水龙头,水珠坠地,发出清脆的“嗒”一声,“是让他们成为证人。当整个南余县的人都开始问——为什么帮穷人说话的律师,反而成了罪人?这问题,比一千份申诉状都有分量。”

    夏英杰咬住下唇,指甲深深掐进掌心,却觉得一股热流从胸腔直冲眼底。她猛地吸了口气,声音发颤却异常清晰:“我这就去找丽慧!”

    她转身要跑,又被周辰叫住。

    “等等。”

    夏英杰回头。

    周辰从自己随身的帆布包里取出一个小布包,解开系绳,里面是一叠整整齐齐的素描纸,边缘裁得极齐,纸面泛着柔润的象牙色光泽。

    “这个,你带给丽慧。”他说,“她画画好。让她今晚就画——画李乡在法庭上站起来说话的样子,画他蹲在田埂上给老太太念判决书的样子,画他把最后一块钱硬币塞进公用电话亭,替民工拨通家里电话的样子。”

    夏英杰双手接过布包,薄薄一层纸,却重得让她手臂微沉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要画这些?”

    “因为文字可以被没收,录音可以被消磁,但人心里的画像——”周辰看着她,一字一顿,“谁也烧不掉。”

    当晚,法院后巷一间废弃的自行车棚里,昏黄的马口铁灯泡下,张丽慧伏在倒扣的木箱上作画。炭笔沙沙作响,勾勒出李乡微驼却挺直的脊背,勾勒出他眼镜片后温和而执拗的眼睛。夏英杰坐在旁边,用铅笔一笔一划誊抄着笔记本上的名字,笔尖划破纸背,发出细微的“嚓嚓”声。

    同一时刻,陆则铭骑着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旧单车,穿行在县城最窄的弄堂里。他车筐里压着三份刚油印出来的《情况简报》,标题印得格外醒目:《关于我县执业律师李乡同志依法履职情况的初步核实》。油墨未干,蹭得他手指乌黑。

    而在法院档案室二楼通风不良的阁楼里,余高远正踮脚翻检着积满灰尘的1985-1987年《政法委会议纪要》。他额角沁汗,袖口沾着灰,却将一页页泛黄纸张拍得整整齐齐,用红笔在“丁仲祥”“赵振国”“王本善”名字旁画下密密麻麻的连线——那些线条像一张无形的网,正悄然收紧。

    凌晨一点十七分,周辰独自站在法院楼顶天台。夜风凛冽,吹得他衣角猎猎作响。他面前摊开一本硬皮笔记,封面烫金早已剥落,只余下模糊的“法律实务手记”四个残字。

    他翻开最新一页,上面是李乡龙飞凤舞的字迹:“……法之根基,在于信。民不信法,则法如枯骨;官不信法,则法成桎梏。故律师之责,非仅辩曲直,更在护此信字不灭。”

    周辰凝视良久,抬起手,用指尖缓缓抚过那行字。远处,南余县第一监狱的探照灯划破黑暗,光束如剑,刺向苍穹。

    他合上笔记,转身下楼。

    楼梯间感应灯坏了,黑暗浓稠如墨。周辰却走得极稳,一步,一步,踏在水泥台阶上,发出沉实而规律的声响。

    仿佛他早已知道,这黑夜再长,也终将等到破晓的刻度。

    而破晓之前,最该做的事,从来不是等待光明——

    是亲手擦亮火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