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月光借夫?我携孕肚改嫁大佬爽翻: 第686章 只是你没感觉出来
小凯进来时,动作放得很轻,很怕把好不容易才能闭目养神的人吵醒。
但身边的孩子还是惊醒了。
洛婉瞬间惊醒过来,将孩子抱起来继续哄。
这个孩子是医院目前为止最小的脑瘫患者。
福利院送过来后,孩子就一直住在医院里,由医院的工作人员轮流照顾。
洛婉很心疼这个才刚满一岁的女孩儿,所以一有时间就会亲自照顾。
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,孩子总是会惊醒哭闹。
已经做过仔细的检查,也没查出什么原因。
但只要抱在手里,孩子就会安静......
小凯没理他,只侧身看向洛婉,声音低得近乎沙哑:“你没事吧?”
洛婉轻轻摇头,抬眸时目光清亮如初春解冻的溪水,“我很好。”
小凯这才松了口气,却仍绷着下颌线,肩膀微张,像一道无声的屏障,把陆钦淮隔在三步之外。
陆钦淮挑了挑眉,笑意淡而冷,“原来是你。”顿了顿,又补了一句,“洛婉的‘护花使者’。”
小凯没接话,只将手里那件叠得整整齐齐的薄西装外套递过去——是刚才从宴厅取来的。洛婉接过来披上,指尖不经意擦过他手背,温热而克制。
“谢谢。”她轻声道。
小凯喉结微动,只点了下头,便垂眼盯着自己鞋尖上的一道浅灰印子,仿佛那比眼前的人、眼前的事都更值得研究。
陆钦淮忽然笑出声,短促,带点自嘲,“三年前,你连她朋友圈点赞都要截图留念;现在倒好,连她披件衣服都这么熟稔。”
小凯终于抬眼,瞳仁黑得惊人,像两口深不见底的井,“陆总要是真关心这个,不如先问问自己——当年删掉她所有联系方式的时候,有没有想过她会站在江阳的阳光底下,笑着跟我说‘今天手术室排满了,但每个孩子我都记得名字’。”
空气静了一瞬。
陆钦淮脸上的笑意一点点褪尽。
他不是没听过那些事。舒冉提过一嘴,说洛婉在向氏旗下新成立的儿童神经康复中心做主理人,主导了六项临床干预方案,其中三项被纳入省级医保目录;还听说她带着团队跑遍三省十九个县,亲手为一百四十七名脑瘫患儿建了成长档案;更听说她拒绝了海外机构年薪三百万的邀约,只因“江阳的孩子还在等”。
可听归听,亲眼看见,是另一回事。
眼前这个女人,指甲剪得极短,指节处有常年握笔和操作仪器留下的薄茧;耳后一缕碎发被风吹起,露出颈侧一道浅白旧疤——那是当年车祸后缝合的痕迹,他曾亲手替她涂过药,哄她说“不疼”,结果她咬破嘴唇一声没吭。
如今这道疤还在,而她眼里再没有怯意,只有沉静如海的笃定。
陆钦淮忽然觉得喉咙发紧。
他张了张嘴,最终只说:“……恭喜你。”
洛婉微微颔首,转身欲走。
小凯立刻跟上半步,却又在她抬脚前停住,从西装内袋取出一个牛皮纸信封,递到她面前。
“刚收到的。”他声音压得很低,“寄给你的,没署名,但寄件地址是南浔。”
洛婉动作一顿。
南浔。
她母亲的老家。
那个她十三岁离家后再未踏足过的地方。
她没接,只是静静看着那信封边缘微微卷起的毛边,像一段被时光反复摩挲却始终未曾拆开的旧梦。
小凯没催,只把信封放在她掌心,指尖在触到她皮肤的刹那极快地缩回,仿佛怕惊扰什么。
“我查过邮戳,三天前寄出。”他说,“字迹很旧,像是用钢笔写的,墨色有点洇。”
洛婉低头,拇指缓缓抚过信封正面——那里只写着她的名字,两个字,一笔一划,瘦劲如竹,却透着股说不出的滞涩感,仿佛执笔之人手腕颤抖,又硬生生稳住了。
她忽然想起十五年前,父亲伏在书桌前教她写毛笔字。他手腕苍老却有力,带着她的手落下“婉”字最后一捺。那时窗外雨打芭蕉,墨香混着青苔气,在老宅天井里浮浮沉沉。
后来那支紫毫笔,连同父亲书房里所有字帖、印章、泛黄的《本草纲目》手抄本,全被锁进樟木箱,随一场大火烧成了灰。
她没再看陆钦淮,也没回头,只攥着信封,指节泛白,却步履平稳地走向楼梯间。
小凯默默跟上。
陆钦淮站在原地,没追,也没动。
直到那抹身影消失在转角,他才慢慢抬起右手——无名指根部,一道极淡的月牙形疤痕,在宴会厅暖光下几乎不可见。
那是当年她生日,他送她的第一枚戒指。她戴了七个月零三天,在某个暴雨夜摘下来,放在他西装口袋里,说:“陆钦淮,我不是你的收藏品。”
他一直没扔。
甚至每年体检,医生都会多看那道疤两眼,问:“这伤……很旧了吧?”
他答:“嗯,旧得快忘了怎么疼了。”
可此刻,他分明又尝到了铁锈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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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婉在楼梯间第三级台阶坐下,背靠冰凉水泥墙,把信封平铺在膝头。
小凯没上前,只倚着对面墙壁,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,又按回去——这里禁烟,而她最讨厌烟味。
他望着她低垂的睫毛,像两把收拢的小扇子,投下淡淡的影。
“要我帮你拆吗?”他问。
洛婉摇摇头,撕开一角,抖出一张对折的宣纸。
展开。
是一幅小楷,竖排,右上角钤一枚朱红小印:【砚耕斋】。
她呼吸一滞。
父亲生前的斋号。
纸上墨迹微晕,字字清癯:
> 婉儿:
>
> 见字如晤。
>
> 南浔雨多,青石巷滑,你小时候总摔跤,膝盖上结的痂比糖块还厚。你娘说,那是你急着长大,踩碎了光阴。
>
> 我病中常梦见你扎羊角辫,蹲在枇杷树下数蚂蚁。你数到三百二十七只,蚂蚁就排成了“洛”字。你说,那是你名字最早的笔画。
>
> 现在想来,你早该写自己的字了。
>
> 药苦,但比不过你离家那日的茶凉。
>
> 若你愿回,老屋修好了。枇杷树也活了,今年结了果,酸得人皱眉,却甜在核里。
>
> 父 字
>
> 甲辰年荷月廿三
信纸背面,还有一行极小的铅笔字,像是后来添的,力道很轻:
> ——你姐说,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事,就是没替你拦下那场酒局。
洛婉的手猛地一抖。
信纸飘落。
小凯一步跨过来,伸手去接,却在半空停住——她已先他一步捏住纸角,重新攥紧。
她没哭。
只是仰起脸,望着楼梯间高窗漏下的那束光,光里浮尘飞舞,像无数微小的星子。
“原来她……一直知道。”她声音很轻,像怕惊扰了光里的尘。
小凯蹲下身,与她平视,目光沉静,“你姐没死。”
洛婉瞳孔骤然收缩。
“三年前那场车祸,她替你挡了方向盘。颅骨骨折,失语症,记忆断层——但活下来了。现在在云贵交界的一个疗养院,每天画画,画满整整三本速写本,全是你的样子:穿校服的,穿白大褂的,抱着婴儿的,站在手术台前的……”
洛婉喉头剧烈滚动,却发不出一点声音。
小凯从衬衫口袋掏出一部老式翻盖手机,屏幕亮起,是一张照片——女子坐在藤椅里,侧脸安静,左手无意识捻着一枚银杏叶,右腕上戴着一只褪色的红绳手链,链坠是一枚小小的、磨得发亮的铜铃。
洛婉认得。
那是她十二岁生日,姐姐亲手编的。
铜铃里,还藏着一粒她掉的乳牙。
“她让我告诉你,”小凯声音低哑,“铃铛没响过。因为她说,你平安的日子,从来都不需要警醒。”
洛婉闭上眼。
一滴泪终于砸在信纸上,迅速洇开一小片深色,盖住了“婉儿”二字。
她没擦。
只是把信纸重新叠好,塞回信封,然后抬头,望进小凯眼睛里。
“带我去见她。”
小凯点头,站起身,向她伸出手。
这一次,她没犹豫,把自己的手放了上去。
掌心相贴的瞬间,楼梯间顶灯忽明忽暗,光影在两人交叠的指节上明明灭灭,像某种郑重其事的交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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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时刻,宴厅主桌。
向珩正替简茉剥一只蜜桔,橘络剔得干干净净,瓣瓣分明。
“阿荀来了。”他忽然说。
简茉抬头,果然看见宴厅入口处,一道挺拔身影逆着光走来。
江荀穿着玄色立领衬衫,袖口挽至小臂,露出一截冷白皮肤与蜿蜒青筋。他没看别人,径直走向角落——那里,洛婉方才站立的位置,只剩一缕若有似无的雪松冷香。
向珩剥完最后一瓣,放进展碟,推到简茉手边。
“他等这一天,等了七年。”
简茉拈起一瓣橘子,汁水微凉,“那他找到答案了吗?”
向珩眸色渐深,“找到了。答案不在她身上,而在他自己心里。”
简茉笑了,“所以,他终于肯放过自己了?”
向珩没答,只抬手,用指腹轻轻擦去她唇角一点橘络碎屑。
窗外,暮色温柔漫过江阳城。
万家灯火次第亮起,像散落人间的星子,各自燃烧,各自明亮。
而有些光,注定不再需要依附谁而存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