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
都市言情

重燃1983:从赶山开始发家

设置

字体样式
字体大小

重燃1983:从赶山开始发家: 第106章 军用吉普

    “现在就要打吗?”林振东等人趴在雪坡子上,瞅着乌拉大队大队长赵德柱举起手中土猎枪,他压着嗓子问道。

    这里距离下面山坳子里还有个两百多米距离,在这里开枪的话,赵德柱手里那个猎枪百分百打不中的一根毛,而且要是惊动了豺群,说不定他们会一溜烟儿逃进深山里,到时候更难搞。

    赵德柱愣了下,视线落在林振东身后的五六半上,羡慕的摇头解释:“没办法,我们这枪比把子好一点儿,但最远也就四五十米射程,加上你一共也就五把枪,子弹不多也只能起个威慑作用,豺群太多了灭不完。

    而且我们这是上风口,估摸着那群已经闻到了人味儿,在这儿冲着那边山沟沟开枪,能够保证它们往着里林子里跑,那里面有我们之前埋的陷阱,能弄死几条。

    绕到后面围住堵截也不可行,要是被它们再次跑进大队或者顺着大队继续往外走,可能还会遭到回马枪袭击,梅花鹿这玩意经不起惊吓,只能如此了。”

    林振东闻言点点头,确实如赵德柱所说那样,不同环境下采取的策略也不可能一样。

    靠山屯那是在山外头,那群狼就算是进屯子继续往外跑也会被其他大队的人弄死,但这里不一样,乌拉大队本就是在深山里的山坳子,这群穿过乌拉大队依旧是深山,极大可能会弄个回马枪,到时候损失可不是仅仅是这两

    头公鹿。

    瞅着下面明显闻到人味儿,好几只豺同时扭头瞅了这边一眼。林振东从背后把五六半端到手里,对着赵德柱说道:“我来吧,能多留下一头是一头!”

    说完,他深吸一口气,调整好气息,趴在雪地里枪托抵着肩膀,准星瞄准不远处的一头毛发颜色较为鲜亮的乌苏里豺。

    虽说五六半射程有四百米,但二百多米的移动靶,对于不是专业射击手的林振东也是个不小考验。

    幸好这里是上风口,风速影响很小而且这个雪坡子到下面山坳子里都是石头,没有植被遮挡更方便他瞄准射击。

    上风口传来的人味儿和面前这群久攻不下的人类,让豺群有了退意,它们和狼不一样,狼擅长围追堵截,豺擅长追逐围猎,奔跑中偷袭才是它们的强项,阵地战一时半会儿无法突破面前这群人的防守,只能开始变换队形撒

    退。

    赵德柱瞅着林振东的架势也没阻拦,五六半射程确实比他手里的土猎枪要好上不少,只不过这个距离难度很高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林振东眼瞅着豺群解开包围,朝着不远处的山沟沟里直线退走,终于让他抓住了机会。

    “砰砰”两枪响起,最先退走的那个乌苏里红豺,都没反应过来,惯性作用直接栽倒在面前的雪地里,溅起一阵雪花,吓了旁边那头豺一跳。

    见到林振东这枪法,赵德柱眼神里满是震惊,咽了口唾沫,以前那把五六半没坏的时候,他也用过这枪,但这二百多米的距离直接命中头部,着实有些准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,林振东才多大年纪,别看他管他叫林老弟,实则他年纪都没他三儿子大,叫声天才也不为过。

    不说别的,就凭这本事,那高品的干鹿茸切片就没白送,这年轻人前途无量。

    这两声枪响吓着了豺群,只见下面的豺群瞬间散开,那群乌苏里红豺也没敢继续从山沟路走,直接转向换了个带头的,径直钻进另一侧的树林子中。

    一条条红在雪地里奔跑起来极其迅速,犹如一条条红丝带一样丝滑,还没等林振东开下一枪,它们直接钻进林子里不见踪影。

    “林老弟,好枪法!”赵德柱冲着林振东比了个大拇指,给足了情绪价值,然后带着一行人和下面山坳子里的人成功汇合。

    赵德柱安排了几个人把那两头已经被咬死的梅花鹿送回去,带着众人朝着那片林子里走去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,从那片林子中又弄了三匹乌苏里红豺,一个掉进了雪覆盖着的深坑里,一个被兽夹子夹断了腿,另一个则是被铁丝套子直接勒死。

    弄出来后,赵德柱从身后抽出侵刀,几刀扎死那两头活着的红豺,顺势直接给扒了皮。

    这也是侵刀的好处,集合砍柴、狩猎和扒皮于一体,绑上木棍子还能当做刺刀,是东北这边老猎人必备的防身刀具。

    可惜林振东用不惯这玩意,或者说他用不上这玩意,从来不在山里头扒皮的他,尼泊尔弯刀那种反曲刀,更符合人体发力标准,近身肉搏更厉害,才是他想要的效果。

    功能性在他这儿排不上号,百货商店里三四百、六七百的气枪和双筒啥的种类不少,但威力大,能保证自身安全才是林振东最看重的,要不然他也不会花大价钱买新的五六半。

    重活一世的他,知道什么都比不上安全重要。

    “肉你要吗?”赵德柱擦了擦侵刀上的血,转头对林振东问道。

    因为这种野生猛兽身上的皮子和肉都有独特气味儿,人闻不到,但会让梅花鹿会受到惊吓,就像是百岁吃了狼王的肉后,在屯子里都横起走,别的狗遇见都不敢跟它叫唤一样。

    梅花鹿这玩意精贵的很,经不起吓,所以乌拉大队的人向来不要这种大型野生猛兽的肉和皮子,之前那头独狼打死后就被扔到出老远,啥都没留。

    “要,回去给狗吃。”林振东想到伤还没好的百岁和留在赵德柱家的长命,既然他们不要自个就都拿回去,正好这次也没拉太多东西回去,板车装几头豺绰绰有余。

    豺肉不像是豹子和狗子之类的动物,这种肉酸苦而且还有微量毒素,有心脏病的人吃了极其容易发病,但给狗吃正好,涨力气、消骨鲠。

    赵德柱他们住在深山,经常要面对野兽和处理梅花鹿,这种扒皮、清内脏已经熟能生巧,四头红豺没到半个点一群人就分工合作弄的干干净净的,回到乌拉大队直接放到板车上。

    林振东瞅着时间刚过了中午,没再耽误直接告别,和柱子一起赶着马车返程。

    回程的路依旧十分顺利,除了晚上在那个石崖子山洞里休息的时候遇见一头野狼之外,也没啥危险。

    那头野狼也是幸运,正好是柱子守夜的工夫,一枪没打死,让它跑进林子里,大晚上两人也没去追。

    道儿上没一米厚的雪,板车轮子走起来也快,来回只用了三天。

    第三天太阳还剩一点儿落山的时候,林振东驾着马车已经上了松花江。

    “啧啧,东哥,我咋感觉这车比市里那些小轿车还好看呢!”柱子和长命躺在板车上,瞅着后面飞速驶离的军用吉普,满眼羡慕。

    林振东瞥了一眼,估摸着应该是金矿那一批人,这时候也只有军队能用军绿色的军用吉普。

    不过,他也没多留意,毕竟这辈子也不可能和部队的人有啥交集,不是他看不上,而是他一个平头老百姓配不上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刚路过的那辆军用吉普里,副驾驶上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女生,透过右边外后视镜打量着木板车上的俩人,转头看向后排问道:“老师,那俩人瞅着像猎户,咱们进山是不是也得要找一个当地猎户做向导?”

    后排那个戴着眼镜的老教授合上手里的笔记本,抬起头笑道:“不用,这边有个兵团驻扎了两三个月了,咱们直接找他们就行,实在不行再说,这事儿越少人知道越好。”